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我必須要質疑的是
減刑出獄這項政策根本是馬虎而且為了選舉而出的"德政"
因為如此而對於更生人的審核過於馬虎...
現在放出來那麼多人...
發生了多少的問題???
放出來後殺死人是要怎麼賠得起社會大眾??
我真的很惱怒
我並不是不重視所謂的"在刑人"的人權
但是我要講一句粗的
那些" 渣渣"浪費了多少社會成本??
又害了多少無辜的大眾??
被關起來又不好好反省....
那一切一切就算了.....
現在好了~我不知道大家是知不知道培養一個人才一個教授要花多少社會成本??
一個渣渣死了沒值多少錢害死的一個教授是花了台灣社會幾千萬甚至幾億才培養出來的...
況且一個隨便的渣渣花了幾億也搞不出個什麼東西
一個教授不是隨便找個人花了好幾千萬就可以培養出來的
阿扁你要是你老媽在路上被更生人強暴了你就不會做出這種事
那些天天亂叫的保護人權的人
你的老婆或是你的女兒被怎樣了你還會在那裏高喊他們的人權和願意放他們出來嗎??
------以上為引用內容---------
減刑,對於不再犯的人來說,是德政。
但是對於一個一犯再犯的人來說,
根本就是製造一個讓他們犯罪的機會而已。
為什麼司法不能明辨是非?
為什麼一個政策可以造成人心惶惶?
我想這是現在大家不肯相信政府和司法的原因吧。
明明一個多前科犯,為什麼還要再減刑?
真是無理。
看完最後一段,覺得很妙。
.....
回覆刪除因為我那天真的很生氣....Orz
恩
回覆刪除有道理
噢 氣過了就算了
回覆刪除反正又不是減刑之後社會才這麼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