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關於愛。

久:



  看到妳寫的網誌,其實心中的滋味是酸的。那種感覺應該就是吃醋吧。雖然我明白,我們一直都是筆友。



  我也曾經對妳說過「我愛你」,在那段不明朗的曖昧時期。但自從我確信我愛妳的時候,我就不曾改變那份情感了。妳在我的心中,是佔有一個位置的。我的確懷疑過是否應該保留這個位置。我在對妳的稱謂上加上一個「親愛的」,但事實上,我應該要將妳視為「親愛的朋友」而不是「親愛的戀人」。



  我知道我事實上並不很瞭解妳。我甚至不敢確定,妳是否曾經也對我有這樣的懷疑,或是這樣的情感。我也不敢斷言妳現在是真的有一個依戀的對象,因為即使身為妳的朋友,我也不曾問過妳,也不曾聽妳提起過。是什麼原因使妳不告訴我呢?如果妳只將我視為一個朋友的話,那麼告訴我又何妨呢?



  或許一部份是我自己太遲鈍吧。妳在信中寫道「一輩子的好友」時,我早該知道了呢?





  我很樂意繼續當妳的筆友的。



  還有些話想說,等下次吧。





                 申睿 200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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